超限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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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文姬)昨日,交通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对治理大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将打出“组合拳”。根据新规,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此外,发现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车辆,或者因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引发事故的,应认真排查各环节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统一我国各类货车限载标准

《意见》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积极推广使用安全高效、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货车。鼓励厢式化、轻量化货运车型发展。

同时,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

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各地公路超限检测站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方便当场整改。

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加强在用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意见》强调,要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统一车辆限载标准。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公安部门健全完善道路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

严禁罚款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

《意见》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

发现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车辆,或者因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引发事故的,应认真排查车辆生产、改装、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货物装载、路面检测执法等全链条中各个环节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记者注意到,《意见》强调,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精神,全面清理涉及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此外,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运输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对因超限超载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路桥梁垮塌等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月21日起禁止“双排车”通行

《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对生产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方案》还要求,督促乘用车制造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载运标准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车辆运输车出场(厂)上路;对于强迫、指使、暗示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违法超限运输的乘用车制造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予以曝光、约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方案》明确,2016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

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

解读   清退“双排车”是必然阵痛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陶汉祥处长介绍,交通超限和公安超载的认定标准一直以来没有统一,不仅公众较难理解,在联合执法中也因为认定标准不一样,处理较为复杂。这确实有历史原因,但长期以来为执法带来难题,统一之后也有利于加大力度联合执法。

陶汉祥介绍,超限是按照公路法的内容界定,是指车辆及其载运物超过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公路基础设施的限重、限高、限宽、限长的规定,具体的超限标准依据公路的设计承受能力技术参数确定,目前道路上执法一般是按照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超过55吨界定。治理车辆超限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此外,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物流所谭小平研究员介绍,“双排车”是严重超规车辆,在路上行驶的安全风险极大。“双排车”大量充斥在汽车流通环节,造成了汽车销售企业比拼运输成本,恶意压低运输成本的不正常竞争,扰乱了汽车交易市场正常规则。

谭小平表示,逐步清退违规改装的“双排车”在一段时间内肯定会加大汽车运输的成本,这个成本会被汽车厂家分散到销售环节中,但据他了解,整个汽车产品销售里面,物流这部分成本占比不高,所以即使有所体现也不会明显。

车辆运输车治理时间表

2016年9月21日起  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

2017年6月30日前  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2018年7月1日起  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新修订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100%

关键词:双排车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专家介绍,双排车是严重改装车型,车厢分为上下两层。按照国家标准,车辆运输车型装载量6到7辆,非法改装后装载量达21到24辆。这种车时速慢,车宽超过正常的车道宽度,路上运营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极大。汽车运输市场上80%以上运力使用的都是严重超限的“双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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